全体本科生:
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,激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,根据《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》(北工商校发〔2024〕47号)文件要求,现开始启动创新学分认定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 认定对象
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。
二、 申请及审核时间
申请及学院审核时间:2026年3月23日—2025年4月2日。
三、申请要求和流程
1.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和规则按照《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》和《北京工商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执行,秉承“自愿申请”原则,申请人在申报前须认真阅读,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。学科竞赛获奖应在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期间获得且在竞赛目录中为B类及以上级别。
2.符合条件的申请人(为避免同一竞赛重复申请,各团队由一名学生申请人负责申请,其他成员仅限查询)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线申请,无需提供纸质材料。
3.竞赛获奖由各竞赛主办单位审核,论文/专利/软著等成果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。请各单位管理员登录教务管理系统,点击“成绩管理”后,点击“校外创新成绩管理”,在“校外创新审核”栏目下,即可审核归属于本部门的申请记录。
4.各单位审核后,教务处(创新创业教育学院)进行分数核算,分数认定结果将在校园网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的学分和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。
四、特别说明
1.规范上传
(1)竞赛类成果要上传获奖证书;
(2)论文成果需上传期刊杂志的复印件或图片,包括期刊封面、带有学生论文名称的目录页、论文正文页;
(3)软著/专利类成果需上传著作权登记证书/专利证书,当著作权人是“北京工商大学”,需补充提交证明学生署名顺序的材料,如科研管理系统里排名截图等。
(4)填写完申请后,请按照各主办单位/部门审核员名单,选择相应老师送审。点击“送审”后,申请流程完毕。只有送审后整个申请流程才结束,请保存后务必点击送审。
2.创新实践学分的上限为6学分,所获得的学分超过6学分的按6学分记录,可以冲抵培养方案中任意通识选修课课程学分。
3.以往申请认定过创新学分的同一竞赛获得相同奖项的不可再次申请,若同一竞赛获得了更高的奖项可申请替代原学分。
4.学生申请人提交前,请务必与团队成员确认好分配方式,并按系统提示填写完整。申请过程中请及时查看主办单位审核情况,并在规定时间内按审核要求予以修正(如需要)。
教务处
创新创业教育学院
2026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