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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5年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的公示
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申请,主办单位审核,教务处(创新创业教育学院)核定分数,最终认定各类创新实践学分331项。创新实践学分将计入通识选修课学分,认定上限为6学分,成绩记录为“90”分,同一研究领域、同一成果获多项奖的,只以最高奖项计算一次,不累加。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—4月17日。公示期间,对认定结果如有异议,请具名反映。联系人:王老师,电话:81353222

附件:2025年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

教务处(创新创业教育学院)

2025年4月15日